陈某曾因犯盗窃罪入狱,但他不思悔改。 去年6月15日凌晨,陈与同伙从围墙上挖洞进入仙居某厂,偷得价值11840元的铜件。首次得手后,数月间他们又疯狂作案13次,合计窃得各厂价值118712元的金属制品。 日前,仙居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54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