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4月1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硕鼠打墙洞 工厂失铜材
吴云明

  陈某曾因犯盗窃罪入狱,但他不思悔改。
  去年6月15日凌晨,陈与同伙从围墙上挖洞进入仙居某厂,偷得价值11840元的铜件。首次得手后,数月间他们又疯狂作案13次,合计窃得各厂价值118712元的金属制品。
  日前,仙居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54000元。